今天中午吃飯時…一位迷糊的同學急忙地跟老師說:「她的錢包不見了!」有可能是放在桌上或是剛剛在走廊時弄丟了…吃飽飯後的12:30~12:50全班折騰了近二十分鐘,班級內似乎蒙上令人不悅的緊張氣氛…一直到下午打掃時,校方廣播撿到一個黑色的錢包…總算人人心中「彼此懷疑」的大石頭放了下來!大家在歡笑與原諒中…寬宏大量地接受她誠懇地道歉後,總算結束這段期中考的…午間小插曲…
在此,全班…注意! 讓我們回顧今天…我們學到了什麼…
1.貴重物品不帶到學校,不然遺失後果自行負責,以免全班"地毯式搜查",傷到同學間的和睦與信任!
2再次重申…沒事別帶超過100元以上的現金到校,並且千萬注意「錢不露白」,才不至於讓人"心生歹念”!
3.除非你同意,不然根據憲法賦與你的基本人權,你~「有權拒絕別人任意打開你的書包!」在此,老師基於尊重班上每一位同學,為維持班級和諧運作…非萬不得已,絕不「以維護學生安全為由,充份合理懷疑的法律比例原則為輔」,讓同學間彼此強力搜查「危害他人物品」。
總歸一句,今日的「借鏡」讓我們彼此對日後的團體生活又有進一步的學習…應有的自我保護及牽扯到金錢時「絕對不予許自己迷糊」的情事發生…雖然說…學校是給學生成長學習及予許各位犯錯的地方…但是…如此動用「團體資源」卻又無人受益…實在是令人覺得冤枉的賠本生意…
還好今天本班第一次「疑似錢包不見」的事情圓滿落幕…仔細想想…今天的事情、可大可小…請同學們注意平日保管好自己的個人財物…以免類似事情發生時…自己失財事小…讓全班不能下課幫你找遺失物品又影響同學學習事大,甚至會嚴重打壞同學間用點滴時間換取得來的信任友誼…算一算,為了區區的小錢讓愛護我們的老師及朋友們…全班在找不到遺失物的不良情緒下勞師動眾…多划不來啊!